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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改訂前法國電燈公司轉讓契約意見書等案

天津市政府為前英法義租界官有資產義務債務清理委員會函稱該市法商電燈公司為私人事業目下若不收回自辦似應承認專利契約為有效一事函已令飭公用局查核辦理並附抄送譯文關於讓渡克拉孟布若利君天津法租界電燈房出產專利契約條件及改訂前法國電燈公司轉讓契約意見書與天津市前英法義租界官有資產與官有義務債務清理委員會公函暨該會第四次中法聯席會議紀錄各一份經函復關於前租界外營公用事業之處理應根據行政院三十七年二月二十四日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之原則辦理至於與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營業義發生衝突之部份應請該府依照電業法分別修改俾符法定,倫敦購料經理處函送代宜賓電廠購買鍋爐上用紅指示劑合約修改通知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17
  • 相關地點
    天津;四川-宜賓;日本-東京;英國-倫敦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
  • 相關人員
    杜建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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