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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工器材廠請購英方器材及款項等情(二)

財政部外匯管理委員會電告中央無線電器材廠向印購料請結印幣十萬盾一案應俟領得印政府出口證後再行分別檢政商會核辦,中央信託局電告資源委員會向萬泰洋行所訂立之五三○五號合同經已製妥請逕行洽辦,資源委員會購料室簽請將中央電工器材廠第四廠匯存之購料款國幣三萬元先合英鎊或美金匯交加爾各答{#夏憲講#}代表收存備用,萬泰洋行電告電瓷器材正設法運加爾各答並請轉知{#夏憲講#}貨款已付,中央電工器材廠呈送在印購運材料清單請代領出口許可證經指示業由資源委員會材料處另電飭知{#夏憲講#}代表就近洽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8/15
  • 相關地點
    英國-倫敦;印度-克喇嗤;廣西-桂林;重慶;印度-加爾各答;香港;美國-紐約;雲南-昆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
  • 相關人員
    歐陽藻;許應期;惲震;沈家楨;翁文灝;鄭家覺;夏憲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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