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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康金礦局請購木炭發動機及運輸與款項處理情形

西康金礦局為奉採金局令以向上海機器廠代購之木炭發動機二部該局代墊十五萬四千元尚有六萬六千元應於交貨時付清現該局奉令裁撒未付款應由本局直接洽付呈報是項發動機自原訂交貨之日已逾十月尚未交貨請代催該廠速將全部機器製就交貨結付欠款並擬請資源委員會便車運至成都經指示機器已成一部仰將原訂合同暨應補貨款從速寄送以憑核辦將來可交該局來渝運料卡車運回及西康金礦局呈復將派員攜款三萬三千元前往洽提並奉令補送採金局代墊十五萬四千元領款書又其餘一部發動機因無力運輸尚未提取現本局奉令改為保管該項機器暫不需要呈請設法提出保存至所欠貨款三萬三千元在本局經費內扣還是否可行呈請核示經指示該項機器經詢廠方稱已售出今該局既不需用可逕洽該廠將原付款收回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3/15
  • 相關地點
    西康-康定;重慶;四川-成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採購徵詢
  • 相關人員
    李丙壂;沈月書;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7/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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