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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剿匪總部轄區內各機關存儲物資及廢置物品統籌運用案

行政院函關於華北剿匪總部轄區內各機關存儲物資及廢置物品應由剿匪總司令部調查登記以備必要時統籌運用案令飭切實遵辦,行政院函關於物資供應局承辦購料應攤收手續費案准由該局單獨收取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0/22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材料/總類
  • 相關人員
    傅作義;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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