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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務處核收器材運費辦法

資源委員會運務處呈為收取器材運費便捷靈活資金週轉起見擬定辦法會屬機關託運器材時將運費整數預收後啟運並按月開送帳單計收尾數及如有短途駁運或調車等費一律收現請備案並遵令崇行擬定該二項辦法並經令准備案,交通部駐印總代表處函擬定簽發軍用記帳憑證辦法四項請向有關物主機關在重慶清送轉飭東西兩區處遵照並經令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2/31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運輸/總類
  • 相關人員
    夏憲講;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7/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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