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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貿易事務所請核撥易貨礦產運費週轉金

外匯管理委員會核准資源委員會結購港幣二十一萬元作為週轉金核付對外易貨礦產之用復因戰事爆發改結同值緬幣匯交仰光中央信託局存備週轉且由仰光中國銀行已付訖及仰光中央信託局既已遷至臘戌辦公應向在臘戌之仰光中央信託局詢洽是否有收到該款,外匯管理委員會電稱前經辦對英蘇易貨礦產所需運銷費用週轉金曾准改結緬幣惟款產易貨已停運應由中央信託局將原結存外匯數額退還中央銀行而按照原兌換率折合國幣交還貴會及如有其他用途需用外匯時再另行申請核辦,資源委員會財務處處長{#吳兆洪#}呈報前由國外貿易事務所編截至三十二年底止經管財政部預撥對美對蘇礦品運集費週轉金清單中由會轉請財政部撥還墊付款項已由中央銀行照撥並由國外貿易事務所洽領等惟該項運什費週轉金以往向由國外貿易事務所經管按期報由本會核轉財政部逕撥該所洽領備用及為避免與本會外運礦品價款混淆起見請由會列入並照數簽開支票寄發該所保管按期核報核另該款業由紐約中國銀行如數撥還墊歸國外貿易事務所紐約分所,國外貿易事務所呈報紐約分所所需之外幣業務費用因奉令不得以該項黃金折兌美金應用而可向外匯管理委員會申請結匯遂編具紐約分所三十三年度月份預算分配表及駐印代表需用外幣業務費用三十三年全年度預算分配表以備向該會結匯之用經指示已函請外匯管理委員會先准結購自三十三年一越至十月份止所需外幣經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31
  • 相關地點
    緬甸-仰光;香港;緬甸-臘戌;重慶;印度-加爾各答;美國-紐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外匯
  • 相關人員
    歐陽藻;翁文灝;錢昌照;沈祖同;夏憲講;郭子勳;尹國墉;黃博文;吳兆洪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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