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所屬機構人員及眷屬申請還都旅費案

{#吳兆洪#}{#張峻#}為擬具乘車還都同人及眷屬等旅費支給標準呈請資源委員會主任委員{#翁文灝#}副主任委員{#錢昌照#}鑑核示遵,{#錢桐蓀#}{#林彬#}等為奉命乘車還都俟抵漢口時自行洽購來京船票票價各自墊付檢附自行購票人員清單呈請核發歸墊,資源委員會電業處助理研究員{#蔣景芬#}申請職員眷屬還都旅費經核屬實准予借給旅費船票款共十八萬零一百元並加發船票調整數三萬九千七百元,行政院通知三十五年度復員費准動支二億七千萬元以作追加還都房屋修繕租任賃費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2/31
  • 相關地點
    重慶;湖南-晃縣;湖南-芷江;貴州-貴陽;南京;漢口;湖南-長沙;湖北-宜昌;上海;湖南-湘潭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陳中熙;姚天全;孫吉雲;朱其清;樓紀緒;沈敏政;王振樾;嚴恩棫;彭凱澤;殷同生;戴世英;王志遠;宋子文;孫越崎;陳如珊;吳兆洪;張峻;翁文灝;錢昌照;錢桐蓀;林彬;蔣景芬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