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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煤礦籌備處緩解所借流動金本息及已收款案

資源委員會電貴州煤礦公司黔南礦場赴調人員旅費五百萬元已於三十五年五月二十八日由南京中央銀行匯都勻內扣匯水一萬元電費一千元水單另寄,黔南煤礦籌備處主任{#王翼臣#}為前奉礦業處長{#許本純#}電示歸併貴州煤礦公司飭即準備移交惟歷時數月因該公司董事會不願合併此案懸而未決現黔南煤礦籌備處仍繼續進行工作至向資源委員會所借流動金擬稍緩解俟有餘款及不需要器材變價時即陸續籌繳歸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31
  • 相關地點
    貴州-都勻;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錢昌照;王翼臣;許本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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