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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造船公司借款擔保案(二)

臺灣造船公司向台灣銀行借款台幣二十億五千萬元以現值台幣四十一億餘元之機器作押擬請惠允為借款保證人經台灣辦事處轉呈核備,臺灣造船公司因擴充設備及墊付承修海軍汾陽軍艦工料費用經向台灣銀行訂約借款新台幣九萬五千元以現值十八萬餘元之機器作為抵押擬請惠允為該項借款保證人並檢奉合約請惠予加蓋關防及小官章以便辦理,臺灣造船公司前以庫存鋼料兩批向中央信託局台灣分局訂立質押透支台幣三億元及五億元兩筆業於先後期滿茲以商得該分局同意各予轉期四十五天仍以原提供押品鋼料為質並請為轉期質款保證人經台灣辦事處擔保後呈會核備,臺灣造船公司因添購器材向中央信託局台灣分局透支新台幣五萬元已由該公司以現值新台幣九萬餘元之鋼板棧單作為抵押品擬請惠允為該項透支之保證人經台灣辦事處擔保後呈會核備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2/05
  • 相關地點
    高雄;上海;南京;臺灣-基隆;廣州;杭州;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陳誠;孫越崎;楊清;吳兆洪;任關根;尤德禧;周茂柏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10/2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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