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灣辦事處為臺灣碱業公司借款擔保案(一)

台灣銀行總行覆電台灣製碱公司訂借二千萬元案自可照辦,台灣碱業公司電台灣辦事處為修復鹽田及增產需款已向台灣銀行洽借請予擔保,台灣碱業公司電台灣辦事處奉大會核定之借款已商台灣銀行訂約抵押借款及接收前南日本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債務亦商訂約續借請分別予以擔保,台灣碱業公司台北辦事處電台灣辦事處該公司與台灣銀行活期透支借款延期請予證明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18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嚴家淦;方以矩;楊清;郭東元;龐樹道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