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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各事業單位借款情形案(二)

資源委員會為在臺各事業單位需要週轉資金經函請中央信託局轉飭台灣分局准予貸助請各單位查照,台灣辦事處為台灣銀行頭寸不夠且通貨異常緊縮已借到者計有台肥銅礦台鹽各單位借用建廠費用償還數額先後均經報會附國營及省營各事業向台行借到週轉金表,台灣辦事處呈三十八年度在台各事業需用週轉金借款預算表,台灣鹽業台灣造船台灣水泥台灣肥料公司呈截至三十七年九月底止由台灣辦事處擔保之借款清表,台灣糖業公司為三十七年十至十二月籌製糖必需材料及開工費用需款台幣二百億元請予擔任承還保證人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3/02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廣州;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季樹農;孫越崎;嚴家淦;張人偉;徐漢雄;楊清;程永杰;趙萃年;孫景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5/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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