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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各事業單位借款情形案(一)

台灣辦事處為台灣機械造船公司基隆造船廠廠房破壞不堪急待開工請台灣銀行將該公司借款先行成立待年度經費撥下即由該公司負責償還,台灣銅礦籌備處為台灣孤懸海外公文輾轉手續延緩以致材料補充薪資支付時有不濟請向銀行借款數額略為放寬,資源委員會主任秘書{#吳兆洪#}請台灣辦事處呈各單位與台灣銀行借款簽約情形經復以各單位均未簽約因台灣銀行頭寸缺乏又吳兆洪與{#嚴家淦#}處長洽妥各單位即可簽約,台灣鋁業公司為台灣銀行暫停放款致使無法週轉請商請中央信託局台灣分局准予押借流動資金經復以准予暫借三千萬元,台灣紙業公司送三十七年度需要借款說明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1
  • 相關地點
    南京;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楊清;劉麟;錢昌照;翁文灝;謝惠;黃丁財;周茂柏;吳兆洪;嚴家淦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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