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在臺各事業單位負債準備所得稅補繳案

台灣水泥公司電三十六年度盈餘項下應依法報繳營利所得稅金額茲如數開具中央信託局台灣分局支票請查收給據,台灣呂業公司籌備處電所得稅不包括國營事業津貼係遵照台灣聯席會議決定此次奉令包括在內應自核日起扣請查照,台灣電力公司電固定資產係照接收時估價列帳三十六年度所列折舊額係照資源委員會所示辦理請查照轉知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暫緩催徵,台灣肥料公司電資源委員會台灣辦事處查三十六年度決算案應將所提負債準備內容在函財政廳解釋外並聞其他會屬單位亦有同類情事請彙案提向省府主管部份交涉以維持原案,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電台灣水泥公司查三十六年度所得稅承先預繳金額外上差金額檢附所得稅查定通知奢請查照繳納及電該核示公司三十六年度決算報告應將負債準備之列數充作盈餘分配與應補送成本彙總表收益明細表希遵照辦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5/07
  • 相關地點
    臺北;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巴墿曦;魏伯聰;馬木軒;王學錦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1/1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