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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德禧歸墊四川酒精廠旅費案

資源委員會為台灣辦事處調遣人員借支各款據本會後方聽候調遣人員配運委員會暨上海辦事處整理計六十三萬八千餘元電請台灣辦事處依照調派人員薪津旅費發給辦法由調用機關歸還結清及台灣辦事處呈復已交由台灣銀行匯還,資川酒精廠為前重慶酒精廠{#尤德禧#}曾在原廠借支四十九萬餘元迄今未見歸還因奉資源委員會訓令向各調用機關代扣匯歸呈請台灣辦事處代扣匯寄經台灣辦事處呈復已交台灣銀行匯還又資川酒精廠為所匯款項尚欠四萬四千八百元呈請該處代扣並將該款就近撥交台糖公司轉交本廠領用經台灣辦事處呈復自應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29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臺灣;漢口;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杜傑英;金貴湜;章永錩;尤德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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