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中等酒精廠職員請領接眷旅費

資中酒精廠轉呈課員{#李懋修#}簽請核發接小兒來廠住所補助旅費經核定准予備案又該員準備接父來廠經併同另一課員{#蕭甘棠#}申請轉呈備案嗣該員等眷屬先後抵廠檢送證明文件及請領書經指飭准予發給李員接眷一人補助費五千元蕭員接眷三人補助費一萬五千元,資中酒精廠據課員{#黃志堅#}簽請核發補助接眷費與該員申復生母吳氏二十九年逝世三十年續娶繼母邱氏當時因時局關係迄未知情以致所接眷屬與調查表所載不符經指飭准予發給補助費二千五百元,資中酒精廠檢呈廠長{#張季熙#}接眷補助申請書經指復准予備案及令飭仍請依照接眷辦法第六條不得超過五千元規定辦理其後因抗戰勝利前項辦法廢止該員指飭可比照出差旅費規則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7/23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河北-定縣;陝西-寶雞;四川-成都;河南-洛陽;漢口;廣東-番禺;湖南-衡陽;西安;四川-資中;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張克忠;張克誠;李亞峰;李樹平;李鳴泰;杜傑英;翁文灝;蕭儀貞;錢昌照;黃鳳礎;李懋修;蕭甘棠;黃志堅;張季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3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