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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酒精廠職員請預支旅費及安家費案

{#張榮光#}呈奉調雲南酒精廠會計課長即將赴昆明擬請預支旅費及與安家費及雲南酒精廠呈遵令將該項旅費由昆明交通銀行匯奉請查收給回證以便報銷並經令應按照調差支付旅費規則報支毋庸另給回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1/13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黃人杰;張榮光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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