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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康銅業管理處及甘肅機器廠職員請領旅費案

資源委員會令甘肅機器廠與川康銅業管理處該廠處前會計課長{#耿鈺#}繳還前向該廠處借支旅費到會除暫收外令仰知照及甘肅機器廠電請將該款撥交駐渝{#李方玉#}收回歸墊與川康銅業管理處呈請將該款撥發駐渝辦事處主任{#楊公敏#}領取,資渝煉鋼廠副工程師{#周同藻#}簽呈奉派赴蘭州一帶調查煉鐵原料之分布及其運輸情形後返渝賡續進行甘肅機器廠煉鐵廠籌備工作共計支用旅費數額及先後向蘭州辦事處與甘肅機器廠等處借用各數附工作日記簿及旅費報銷表經令甘肅機器廠該項旅費准予發交該廠支報並將由會墊發部分迅解歸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4/24
  • 相關地點
    甘肅-蘭州;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包可永;夏安世;翁文灝;謝樹英;錢昌照;閻樹松;耿鈺;李方玉;楊公敏;周同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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