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瀘縣酒精廠請退還鍋爐排管押稅案

瀘縣酒精廠呈報三十一年六月在渝購有工場鍋爐用爐排管一批交輪運瀘經重慶關徵收戰時消費稅押稅六千元嗣查財政部佈告戰時消費稅免稅條例該爐排管應在免稅之列並逕呈財政部請求豁免迄未得覆請轉咨財政部豁免經轉該部復以該廠所運爐排管係於三十一年六月間購辦依當時法令規定係屬應徵戰時消費稅物品自應照章納稅至戰時消費稅分省徵收辦法係自三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起改訂施行所請按該辦法將所繳押款退還乙節未便照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03
  • 相關地點
    四川-瀘縣;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陸寶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9/08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