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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北電力公司向銀行借款案

冀北電力公司為添購器材向平津四聯分處請貸及為修建發電工程設備需款擬向中國和交通銀行借貸等另為修復遭匪破壞之由唐山至天津間輸電線路已洽商北平交通銀行允予訂借修理費並由北平中國交通兩銀行與郵局分配比例攤放該項貸款,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為擴充電力設備在津單獨向銀行郵局與中國信託局等磋商洽妥共透支借款六百億並由資源委員會平津辦事處分別向各該行局具函保證且次第完成簽約惟關於洽商核減月息一節該公司仍洽辦中,冀北電力公司察中支公司為購儲燃料與修理下花園發電所需款擬向交通銀行借款一節經指示應予緩議且不得逕自向外舉債另冀北電力公司呈送察中支公司籌備處向張垣交通銀行以貼現方式洽借週轉金一百億之利息支出明細表,冀北電力公司呈送向北平中國銀行透借二億元及向中國交通兩銀行各借四億元與北平分公司向農民銀行透借七億元等之借款合約,冀北電力公司向中國與交通銀行訂借之三十五年度工貸合約至三十七年三月與五月份時已屆期滿且照約清償本息請轉函該銀行將前訂合約予以註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3/26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上海;南京;河北-唐山;山西-大同;察哈爾-張家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張家祉;翁文灝;鮑國賓;孫越崎;顧敬曾;吳兆洪;郭克悌;馬師亮;楊竣昌;謝樹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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