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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工器材廠蘭州電池支廠向銀行借款案

中央電工器材廠總經理{#惲震#}電告蘭州電池支廠因一月下旬須付各項料款亟需與蘭州交通銀行成立新透支合約五十萬元以資應用並請賜具保函以利訂約經電覆所請已由本會備函保證仰飭於訂借後檢呈借約備核及呈報第四廠蘭州電池支廠前向蘭州交通銀行透支四十萬元業經如期歸還並經向該行收回保證公函一件茲檢同原保函一件請核註銷經指令所呈應准照辦本會將該項保函註銷存案並仰轉飭知照又呈報據蘭州電池支廠稱本會發保證透支九十萬元保函一件業已奉到並轉送蘭州交通銀行洽訂新約至前向該行透支五十萬元契約於九月十四日滿期已經解除所有保函同時索回茲檢同合約副本二份與原保函一件呈請核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3/25
  • 相關地點
    甘肅-蘭州;雲南-昆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鄭家覺;錢昌照;吳兆洪;沈良驊;王宗素;惲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2/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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