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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煤礦公司向銀行借款案(一)

明良煤礦公司電擬以核撥三十二年度事業費向中國銀行抵借貼現並請擔保到期清還並經電復目前需款可向昆明中國銀行貼現庫款撥到可即歸還,明良煤礦公司呈為況廠存煤貸運經商得昆明交通銀行同意將禾陽兩村存煤做質押借款已清訂合約請備案並經令準備案為利率稍高似欠妥善,資源委員會電明良煤礦公司擬向昆明中國銀行貼現一案茲檢附承兌匯票希持向該行貼現及函中國銀行昆明分行為明良煤礦公司貼現一案願作保證請查照辦理,明良煤礦公司呈向昆明中央信託局借款已如期清償請備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函為明良煤礦公司收購商服需增借款項在訂約未辦妥前先支用一部分就近在昆明撥交一案除函知昆明分行外請查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1/05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王德茲;翁文灝;錢昌照;袁丕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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