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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材料廠向中國及交通銀行借款案

化工材料廠以物價猛漲原有營業流動資金不敷甚鉅即向昆明中國銀行籌借九十萬元利率月息一分二厘期限為一年呈請鑑核經核准予照辦,化工材料廠呈送與中國銀行簽訂之設定質權透支九十萬元契約並請轉函中國銀行保證,化工材料廠為與中國銀行簽訂之質權透支九十萬元契約於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期且已由資源委員會撥借之一百九十萬元內扣還並與該行結算完成遂將該行退回之保證公函呈送核備,化工材料廠廠長{#張克忠#}以昆明物價飛漲為維持該廠純碱生產競爭擬預儲兩個月貨品呈請准撥週轉金三千萬元後以尚在洽辦中遂由資源委員會撥借五百萬元濟急並於商准四銀行聯合總辦事處轉飭昆明交通銀行照借後令飭逕洽支用並將前撥借之五百萬元繳還歸墊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25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徐佩璜;翁文灝;錢昌照;張克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9/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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