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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城酒精廠向漢中第一交通分處及中央信託局借款案

漢中第一交通分處電稱褒城酒精廠曾借領燃料款一百萬元現該處改組在即請迅行匯還否則劃付貴會咸陽廠酒精款以資結束,褒城酒精廠電稱此間新雜糧八九月旺巿擬請大會與渝中央信託局商訂透支合約俾遵辦及時大量購儲經會覆電不准已飭酒精業務委員會預籌款項及時收購,褒城酒精廠電告該廠無款維持不得已以月息七分五釐向陝省行借款一百五十萬元經會電斥擅借高利貸並將合約送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10
  • 相關地點
    陝西-南鄭;甘肅-徽縣;陝西-褒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趙煦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9/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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