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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三十五年度流動金提前支用及統借工貸案

資源委員會為三十五年度各單位自訂工貸極待整理函令天津機器廠中央電工器材廠等單位將尚未報會之工貸合約呈送備查經中央化工廠中央汽車配件製造廠呈復已遵令補送,明良煤礦局為煤產銷滯物價高漲而流動金短缺呈請續訂三十五年度工貸透支二億元經核示由資源委員會統籌申貸及安慶電廠為該廠添置新機購地建造廠房奉准配給二萬元呈請准由電業管理處陸續代領經指示准予照辦,資源委員會為三十年度工貸內有若干單位需款迫切函請交通銀行在未訂約前提前支用二十九億元經核示自可照辦及上海交通銀行函告資源委員會流動金借款案准允提前支用五億元,廣州電廠西京電廠宜賓電廠等單位為資源委員會電令應將各廠自訂工貸借款抵押品保險費補具繳款書呈送呈復已遵令補送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2/13
  • 相關地點
    天津;上海;甘肅-酒泉;重慶;南京;江西-南昌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姚文林;張承祐;徐均立;孫越崎;錢昌照;宋子文;吳夢白;孫許卿;蔣中正;劉祖煇;蔣夢麟;翁文灝;蔡致通;郭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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