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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復區各公司請資源委員會承兌四聯總處貸款案

中央銀行業務局函報因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為向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定購肥料需款向該行借款四百九十億元業經雙方於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簽訂質押透支合約並經本會簽印承保在案茲將應執該項合約一份隨函送奉經電覆將該局與臺省行政長官公署所訂質押透支合約存查及中福兩公司聯合辦事處董事部呈報該公司向四聯貸款案業蒙本會允予保證頃鄭縣中交兩分行已電京對保務請迅予電復以利支用經查關於該縣中交二行對保事已電復又函復續向四聯總處增加抵押貸款案此項借款到期自應由該公司自行設法歸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9/25
  • 相關地點
    重慶;湖南-長沙;南京;河南-鄭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曹麗順;潘銘新;翁文灝;錢昌照;朱用龢;朱謙;程文勳;秦慧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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