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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紙漿造紙公司請領接辦費案

資源委員會材料處已向大華紙行訂妥天津紙漿造紙公司託購之歐貨木漿並先墊付該款及該款已由工貸項下如數墊借作為轉貸天津紙漿造紙公司流動金列帳,資源委員會財務處呈送天津紙漿造紙公司一億五千萬元借款合約,天津紙漿造紙公司因款罄工餉待發並購急需物料而請電匯流動金一節業經核發一億元惟須先扣除代還該公司向材料事務所華北分所購硫磺價款並補具借款書呈請鑑核,天津紙漿造紙公司電報前蒙核撥之流動金四億元已撥付上海材料供應事務所及代償華北材料供應事務所等款項並呈送借款合約與分期還本表經指示該合約第三條應按實際撥款日期將借款日期更正為自三十五年十月十一日起,材料供應事務所電報天津紙漿造紙公司應付該所之木漿運雜費可否在交通銀行貸款中留撥該所經指示該項雜費准在該公司流動金借款內扣除並由財務處另電寄發收據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21
  • 相關地點
    天津;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張永惠;蔣易均;吳兆洪;李國俊;翁文灝;聶湯谷;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1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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