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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購料室價撥各廠礦材料作價標準

購料室呈關於儲備材料撥讓計價辦法原是按照原價加攤實支運雜費為準則惟是所領週轉金例需計息而倉庫繕修雇用工人經常管理支出數亦非細等故為期原領之週轉金得於可能範圍內經久週轉運用起見凡該室撥讓材料於必要時得參照當地市價另以新價計算但仍以低於市價為原則並仍照例製給材料撥讓單及價款收據為用料機關憑以列帳之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21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經費
  • 相關人員
    翁文灝;蔣易均;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1/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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