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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陽酒精廠官息盈餘案

簡陽酒精廠呈將三十二年度應繳官息暨未分配盈餘及應劃給員工福利事業基金分別填具繳領款書函請酒精業務委員會代為如數分別繳領請鑑核並經令酒精業務委員會迅將該廠三十二年度應繳官息與未分配盈餘繳會以憑轉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0/19
  • 相關地點
    四川-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歲計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金貴湜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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