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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實驗廠年度決算書表及遣散費表據等案

化工實驗廠呈送三十年度決算書表及遣散費表據經訓令所送書表准予存轉惟案內火災損失一節前經本會令飭遵辦在案迄今未據呈覆究竟情形如何並分飭前重慶煉銅廠查明呈覆及令仰迅遵前令辦理以憑核轉又經濟部指令查該廠決算數核與所報各月份計算總數不符仰查明具復經呈覆該廠三十年各月份計算總數於編製決算時遭審計部剔除部份又三十一年度該廠在結束中迄至八月底止計共支出之零星事務費用因未核列該年度概算暨結束經費現已在一至八月份資本支出累計表內分別敘明附註並編具調節表呈請核示經濟部指令已與前呈各表類一併轉送審計部核辦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2/25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歲計
  • 相關人員
    時昭涵;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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