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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捐款獻金收支處理辦法案

國民政府令統一繳解捐款獻金辦法現經明令廢止並經制定統一捐款獻金收支處理辦法公佈施行抄發該辦法令轉飭所屬知照,行政院令抗戰時期各地機關團體派員向海外華僑募捐應先呈經行政院核准並轉行遵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27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會計財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宋子文;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12/3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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