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滇北礦務局負擔美專家招待費及事業費約數等案

{#楊恆#}為商讓美專家招待費而滇北礦務局以未奉資源委員會電令推托不付請再電會雲南礦務局局長{#孫延中#}迅即撥付並電財務處處長{#吳兆洪#}經礦業處電告滇北礦務局美籍專家在昆所有食宿費用已由資源委員會核准由該局負擔請遵辦,滇北礦務局電請礦業處告知三十五年度創業費總額約數以便根據編造施工綱要及預算經電示暫定為二億四千萬元,滇北礦務局重慶辦事處因應退兵工署定金之昆明支票為免郵寄遲緩並節省匯費已函請財務處將原票寄渝另換渝行支票交由該處繳付兵工署了案函請礦業處查照惠擲支票,雲南省政府為{#汪大志#}盜賣淨鉛已分令警務處及昭通縣政府嚴密查緝究辦函復資源委員會又經礦業處通知滇北礦務局保管處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28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雲南-昭通;雲南-會澤;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工廠管制
  • 相關人員
    馬榮標;楊恆;孫延中;吳兆洪;汪大志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0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