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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廣東分處礦品分類標準等案

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廣東分處現正加緊整理倉存礦品以便外運根據礦品化驗所將結果請示高鎢錫可合併計價雜質鎢須予擬價之標準及以目驗收購鎢砂增價罰價處理方式又含砒超過少許之礦品應重行整理再行出口或即可混合其他雜質較低礦品中隨同出口和添置選礦設備經指示凡鎢砂含錫超過七度以上者作為高錫鎢含錫在其以下者仍稱為鎢砂及憑目力鑑定成份收購之礦品如取樣化驗後雜質逾量准予不再罰價無須追回應罰之價款又前惠陽收砂處運交之鎢砂可混合其他雜質較低之鎢砂再行取樣化驗如均合外銷標準時再行出口和設立選礦廠應從緩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28
  • 相關地點
    廣西-桂林;廣州;廣東-樂昌;廣東-惠陽;香港;廣東-赤溪;廣東-韓江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劉廷芳;宋哲夫;曾復興;劉韜;孫充沛;石箕孫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7/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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