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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電廠供電情形及供電合同(二)

經濟部指令蘭州電廠向美訂購發電設備一案仍應遵照前令呈請本部核發工作許可證將來機器運到使用地有如有變更再行呈請換發工作許可證,蘭州電廠呈報前與蘭州市政府所訂路燈供電合約已於三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到期但依原合約第九條規定仍繼續有效且該項合約所訂條文與今實際情形無甚出入經函商蘭州市政府擬將該合約有效期間延長一年請鑑核備查,蘭州電廠呈送與雍興公司蘭州毛織廠新訂之電力合同,蘭州電廠呈報該廠汽輪機接合器損壞實行分區供電並於後經修復恢復全區供電為減輕負荷擬於每日重負荷時暫行分區供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3/20
  • 相關地點
    甘肅-蘭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物資管制
  • 相關人員
    楊正清;王雲五;翁文灝;買樹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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