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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北電力公司接收天津前英租界發電廠辦法

行政院函請參加天津前英租界電務處發電廠接收辦法審查會,電業處呈送三十七年四月三十日行政院召開天津前英租界電務處發電廠接收辦法審查會會議記錄,資源委員會電冀北電力公司關於天津前英租界電務處發電廠接收辦法一案經行政院召開審查會後決由該公司天津分處接收天津前英租界發電廠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4/24
  • 相關地點
    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調整
  • 相關人員
    孫越崎;翁文灝;陳中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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