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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復區各廠礦接收處理情形(二)

經濟部令飭接收無錫應城鎮江及順豐等四酒精廠迭經資源委員會復以今後辦理工業建設著重中心工作對於零星工廠不擬接辦請由各該管區特派員分別接收轉交民營爰准予照所擬辦法辦理另軍政部電請資源委員會接收徐州及九江酒精廠亦經該會復請轉函各該區特派員逕洽接收,經濟部令關於本部司長{#莊智煥#}電請飭派工程運輸人員赴越協助接收日本僑商資產及中國陸軍總司令部對於接管上海德商拜爾藥廠意見請核議具報經呈復擬派專門委員{#顏任光#}及雲南出口礦產品運銷處處長{#徐厚孚#}前往越南協助接收拜爾藥廠之產品純係醫藥藥品與本會工作性質不同似應由衛生署主辦本會不擬參加另上海區敵偽產業處理局函達浦東電線廠機器可撥交貴會已函請經濟部特派員辦公處與貴會上海辦事處分別交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0/07
  • 相關地點
    上海;江西-九江;南京;江西-南昌;臺北;湖北-宜昌;江蘇-徐州;湖北-應城;越南-河內;江蘇-無錫;湖北-當陽;重慶;江蘇-鎮江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調整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徐厚孚;徐庭瑤;朱縉;李通;翁文灝;莊智煥;趙志堯;金開英;陸英耕;顏任光;包可永;伊騰;斐宣德;貝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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