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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項資源產品陳列展覽業務案

鋼鐵組呈送國民政府令頒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對於資源報告之決議文一份,綜合組為資源陳列室業已結束一是函請總二科將所存於交通銀行之餘額連同息金共計一三○餘萬元送奉入冊並請轉知會計處,煤業總局函覆關於國民參政會第四屆第三次大會對於資源報告之決議文中有關煤業部份應有整個計畫且集中力量經營並加強工作效率及不宜注重短利與應導引外國合作並附各礦三十五年度接收時生產能力與三十六年度各礦已恢復之生產能力比較表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12
  • 相關地點
    熱河-北票;山西-大同;遼寧-撫順;遼寧-本溪;山東-煙臺;西安;熱河-阜新;上海;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陳中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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