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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函請提供設計考核法令意見

行政院秘書處為前國防最高委員會所頒各項有關設計考核法令已不合實際有另訂新法之必要函請提供有關設計考核問題等之意見與具體辦法及資源委員會覆稱該會已設有業務委員會掌理事業設計考核事項似不需再有設計考核委員會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9/04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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