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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廠礦改訂產品度量衡標準情形

犍為焦油廠函資源委員會呈報自四月份起所產汽油煤油柴油三種產品單位擬公斤加侖並用惟記帳及售價仍以公斤為標準,後方勤務總司令部電資源委員會請將龍潭酒精廠移至巴東開設以供軍用燃料,經濟部工業標準委員會中央造船公司冀北電力公司函資源委員會關於厘訂工業標準以利推行事,中央標準局臺灣紙業公司函資源委員會關於召開紙張尺度標準座談會會議紀錄等比標準清單等,聯合勤務總司令部電資源委員會請查明中國石油公司根據政府規定之自製油尺是否奉准并公認有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5/17
  • 相關地點
    四川-犍為;湖北-巴東;湖北-龍潭;上海;北平;湖北-大冶;天津;廣州;雲南-昆明;湖北-武昌;海南島-海口;臺北;甘肅-蘭州;重慶;青島;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陳梓慶;任國常;周維榦;周茂柏;姚文林;孫景華;張克忠;張心田;張永惠;張訓堅;徐名材;惲震;方以矩;李兆禧;杜殿英;湯元吉;王守泰;王樹芳;程義法;謝惠;貝季瑤;陳大受;馬雄冠;高禩瑾;黃修青;朱天秉;陳創聲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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