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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硫酸廠請解釋硝磺管制情形

江西硫酸廠呈為准江西硝磺處函附管理硝磺品類暫行規則該廠是否受其限制請核示經復以經核原規則草案係就一般採製硝磺及硝磺品類而設依第二條規定硫酸亦在管理之列別無公營民營之分則一經財政部核准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該廠自亦受其拘束查草案第四條及第六條之規定至與該廠業務有關其影響所及將得如何結果以及有無充分理由可作為免除此項限制之根據仰該廠詳實申復以憑核轉交涉,江西硫酸廠呈為江西硝磺處派員駐廠稽核一切業務照章殊乏理由影響該廠業務發展經復以業已轉函鹽務總局轉飭免派駐廠人員見復,江西硫酸廠呈報江西硝磺處實施公賣收購該廠全部產品並派員稽核原料成本驗放產品企圖把持業務佚出管制範圍已電呈鈞會設法制止擬請鈞處派員與該處上級機關協商訂立硫酸管制辦法以期週密而便遵行在未經奉准以前對於該處之公賣辦法擬暫不予接受是否可行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5/13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洪中;嚴經畬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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