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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民國三十一年一至六月工作報告案

經濟部訓令查明審計部函三十年二月工作報告內中央機器廠建築職員住宅工程數較一月少原因經查係一月份誤列,資源委員會呈經濟部三十一年度一到六月份工作報告經經濟部查核關於西昌水力發電廠核發許可證及長沙裝機工程暫停進行將發電設備運往衡陽電廠裝置案即依電器事業取締規則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11
  • 相關地點
    雲南-呈貢;陜西-咸陽;湖北-威寧;陜西-寶雞;雲南-昆陽;湖南-晃縣;四川-瀘縣;雲南-箇舊;四川-綦江;陜西-耀縣;甘肅-蘭州;湖南-衡陽;西康-西昌;貴州-貴陽;湖南-辰谿;湖南-長沙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業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包可永;向莫華;吳福元;孫延中;屠綱;李彭齡;李慶遠;王承志;王炎;章楚;翁文灝;蔡同璵;閔文匯;陳學齊;陳琦;馬龍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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