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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業管理處擬定處置高錫鎢砂辦法案

{#蔣易均#}呈報密件高錫鎢砂金城江所存約一千八百噸錫管處及鎢湘分處選錫機已運至河池應否選擇地裝置及裝在何處請電示以便轉洽主管方面辦理經轉電{#徐韋曼#}{#李鳴岐#}處長為現存金城江高錫鎢砂處置一事經核飭其一所存金城江高錫鎢砂一千八百噸應速陸續西運其二可在貴陽建立臨時選煉廠仍由錫管處主持其三即將鎢湘分處存河池之其四鎢湘分處磁選技術人員擇優調錫管處任用其五臨時選煉廠除煉錫工作須分別向鎢錫兩處取值外仍可製造合金期能經濟獨立其六選煉廠應另列預算除以前核定錫管處之每月維持費外應由該處擬具計畫編列概算呈核請會商後查該兩磁選機實際效能遵辦具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0/11
  • 相關地點
    貴州-獨山縣;廣西-河池縣;貴州-貴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工務/工程紀錄
  • 相關人員
    蔣易均;徐韋曼;李鳴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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