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令飭各附屬單位遵照相關工程法規

工業標準委員會函工業製圖等比級數標準直徑等三種標準業經第二次常務委會及機械電機土木三組聯席會議審查通過為基本標準應為各界切實遵行,資源委員會令會屬各機關遵行內政部規定之建築法凡公有建築其造價在三百萬以上者由內政部審查在三百萬以下者則送內政部備案又令在京各附屬單位如有建築修繕等工程必須依南京市建築規則規定向工務局洽領執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15
  • 相關地點
    南京;四川-宜賓;昆明;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工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崔桐;張厲生;張羣;翁文灝;袁丕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1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