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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業管理處請地方機關保護及分攤經費

錫業管理處江西分處第三事務所因南康縣政府實行礦區清鄉組織清鄉委員會其所需經費由各事務所共同分攤並已令各礦一致認繳呈請鑑核經復以應與鎢業管理處斟酌實情按照比例統籌分擔,錫業管理處江西分處第二事務所因大庾縣洪水鎮冬防辦事處組織冬防呈請准予攤派經費,錫贛分處呈報第三事務所分攤南康縣舉行礦清鄉經費分存單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15
  • 相關地點
    江西-南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治安
  • 相關人員
    徐韋曼;林濟青;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3/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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