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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單位購買械彈案(二)

納谿酒精廠因地方軍警機關撥派困難故自行招募警衛電請籌撥槍械後據軍政部電稱庫存不足無法如數照發請轉飭該廠派員攜款逕向軍械司繳領,川康銅鋅鉛礦務局為益門煤廠天寶礦廠等單位時有匪患電請轉飭西昌電廠撥借槍械應用,西康技藝專校因匪患猖獗簽請教育部向西昌電廠商借槍枝自衛,華北鋼鐵公司籌備委員會石景山鋼鐵廠為組設廠警隊呈請轉咨國防部飭北平第五補給區司部設法撥發槍械及聯合勤務總司令部電請轉知該廠逕向第五補給區洽領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03
  • 相關地點
    熱河-北票;四川-威遠;四川-宜賓;四川-巴縣;廣州;四川-成都;西康-會理;廣西-桂林;廣西-梧州;四川-瀘縣;四川-犍為;四川-納谿;陜西-褒城;西康-西昌;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治安
  • 相關人員
    吳震寰;周詒春;張福銓;李運墀;沈熊慶;翁文灝;莫衡;趙際昌;郭珠;錢昌照;陶勳;雷祚雯;顏心畬;顏閔;高永祥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9/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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