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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礦業公司撥讓房屋基地予永邵煤礦局案

永邵煤礦局與湘江礦業公司呈報永邵煤礦局遵令遷移與祁零礦廠合併惟業務上需要仍應在長沙置備房舍故商湘江礦業公司將長沙白馬廟新街九號房屋價讓作為辦公處所等呈請鑑核備案而資源委員會以永邵煤礦局財務並不充分且在長沙僅有少量業務無永久保留辦公處所之必要現該房屋既由湘江礦業公司承購則向該公司分租小部分應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11
  • 相關地點
    南京;湖南-長沙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朱謙;陶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8/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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