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酒精業務委員會請核發公糧案

酒精業務委員會檢送公糧印鑑卡一張請加蓋印信擲還獲准,酒精業務委員會請發給所屬各辦事處食米經指示三十三年度中央公糧預算僅列該會本身公糧未將各該辦事處列入依規定不得再行請領應自行負擔,酒精業務委員會為資內瀘縣兩辦事處所借食米業已食用請示應如何退還歸墊經指示可照代金價格折款歸還並准據實呈請追加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19
  • 相關地點
    四川-內江;四川-瀘縣;四川-資中;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1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