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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配租辦公房屋案

資源委員會函中央還都機關房屋建配委員會據本會全國水利發電工程總處請分配三百人還都辦公房屋請惠允照辦,全國水力發電工程總處呈以租用龍溪河電廠修理所一切設備為期一年租期屆滿茲經商定續訂租約當檢同該續租合約呈請鑑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4/16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黃育賢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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