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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務所提高電報費徵收額案

電信事務所呈請准自三十三年十二月份起將電報費徵收額提高為每字四元,電信事務所呈請准自三十四年八月份起提高普通電報費為每字二十元加急電報費每字四十元,電信事務所呈請准自三十五年十一月一日起提高為普通電報每字二百元加急電報每字四百元以平衡收支,第一區特種礦產管理處呈請代撥前鎢業管理處駐渝人員三十五年三月份在電信事務所拍發之電報費一萬四千餘元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1/02
  • 相關地點
    四川-簡陽;貴州-貴陽;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文書處理
  • 相關人員
    倪耐冰;孫越崎;張福銓;潘毅;翁文灝;金貴湜;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7/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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