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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加價案

國民政府訓令酌加修正非常時期國內電報價目表並自三十一年十二月一日施行,重慶電信局函請加存三十一年報費三千元另通告自三十三年三月一日起改訂電報電話收費項目,電信事務所因經費拮据呈請自三十五年一月份起資源委員會所交發之各種電報准按字給費以資挹注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2/25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文書處理
  • 相關人員
    張季熙;潘毅;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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