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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各單位職員待遇調整(三)

{#吳兆洪#}電台灣辦事處處長{#楊清#}在台各事業職員待遇經迭與委員長商洽應照省營事業待遇發給包括一切薪津職務加給實物配給等在內如各事業認為上項辦法確屬窒礙難行時可即按聯席會議議定辦法試辦請即轉知各單位主持人及台灣辦事處電報台灣省公教人員待遇業經台灣省政府調整實行本會在台各事業員工待遇亦經各事業主持人座談會議決調整辦法會議紀錄隨電檢呈另本處主管部分責任人員原支領辦公費者現改支職務加給請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2/04
  • 相關地點
    上海;南京;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吳福元;孫越崎;尤德禧;張執中;曾亮;李振亞;楊清;楊葆華;汪德潛;鄧郛;陳偉烈;陳新吾;陳衡;龍次雲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8/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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